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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林源首页> 组织机构 > 项目部项目部

第一项目部(项目经理)  : 高书凯
第二项目部(项目经理)  : 陈景军
第三项目部(项目经理)  : 张兴旺
第四项目部(项目经理)  : 乔永军
第五项目部(项目经理)  : 蔡根法
第六项目部(项目经理)  : 王文宝
第七项目部(项目经理)  : 衡建彪
第八项目部(项目经理)  : 高建峰
第九项目部(项目经理)  : 连胜利
第十项目部(项目经理)  : 杨幸民
所有项目部必须做到      : 
1、听从分配,服从公司领导,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公司所交各项任。
2、按合同规定完成所承接的工程量及质量等级标准。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年度不得出现一起人身伤亡、工程质量事故。否则一切由项目部承担。
3、项目经理负责工地全面工作并与选择的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包括上下班安全责任)。组织好项目部施工管理班子,按时组织工地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技术培训,开展技术革新和劳动竞赛活动。
4、严格财务制度,工地必须建账,加强账务管理,每月5日必须按时上报公司设立的各种财务报表,并及时向财务科报票,对未报款额应说明资金用途。报表要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财务科不予拨款。如不按规定造成资金挪用、混乱、流失,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5、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增加部分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经常向公司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企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职工民主管理机构的监督。
6、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及文明施工资金的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三级交底及三级教育,要签订与工程相关的人员安全责任书。
7、项目部必须负责催要工程款,催要的工程款需进入公司账户,严禁不通过经理批准乱用资金。
8、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竣工证书、决算手续,并向建设单位催要下余的工程款。
9、施工前后,不允许出现一起打架斗殴和违法乱纪事件。对民工工资的发放,必须按完成工程量核定工资额发放80%,项目部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技安科批后,工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监督发放。
10、对竣工的工程按时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公司的良好社会信誉。
11、单位工程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全部承担。